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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5

2023年10月10日,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贺季敏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方式包括:与被提名人就其个人品行、专业能力、受聘意愿、遵纪守法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其本人提供的个人履历等信息;查阅了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单位鉴定意见等证明材料;检索了信用中国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沪深交易所网站监管措施公示信息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信息库等信息平台,对被提名人的遵纪守法和诚信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委托法律顾问对候选人的《董事声明及承诺书》进行了见证。

经审查,未发现贺季敏女士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独立董事的情形,其具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贺季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

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具备履行独立董事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提名贺季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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