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经于2023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0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刘祥先生就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郭桥易先生、监事李林杰先生、张金燕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 《关于注销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三人因个人原因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体系内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于2023年10月18日届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共自主行权18,519,200份,到期未行权2,830,800份。公司拟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的2020年股票期权合计2,830,800份、2022年股票期权合计1,234,500份进行注销。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注销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