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 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计价方式变更
为提高财务信息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可比性,进一步优化成本核算和会计信息,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随着公司数字化信息系统的升级优化,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计价方式进行变更。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此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对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计价方法采用个别计价法。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计价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存货计价方法变更是基于当下销量变化,采用追溯调整法并不切实际可行,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存货计价方法进行了变更,能进一步优化公司成本核算,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