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李文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考察,提名李文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李金通、孙志强、张小军认为,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程序,拟任职人员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议案需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推举杨祥方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马云虎先生的辞职已经生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推举杨祥方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李文江先生简历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李文江先生简历
李文江,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顺义县粮食局职员;顺义区奥运场馆管委会财务部副部长、部长;顺义区总部企业高管人员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董事、经理。现任北京大龙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