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深化市场化改革实施细化方案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公司活力,根据相关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薪酬和绩效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对部分董事及高管成员薪酬相应定档。经查阅相关工作方案,我们认为本方案符合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2022年经营业绩、高管分工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进行评价。我们认为本次绩效考核结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亦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绩效考核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敏王立章聂织锦徐芳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