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君刚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张君刚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方骥柠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徐维东先生、张睿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