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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4

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我们作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全面了解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关联方)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北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基础上,以自身独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安泰北方开展包括向其销售产品、提供加工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拓宽稀土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公司稀土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公司产能优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所进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执行,定价公允。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量确定,对年度交易总金额进行了预计。交易实际发生时与其逐笔签订交易合同能够控制风险。开展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我们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安泰北方开展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稀土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公司稀土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公司产能优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执行,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量确定,预计了年度交易总金额。交易实际发生时与其

逐笔签订交易合同能够控制风险。公司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我们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祝社民 王晓铁 杜 颖 李星国 戴 璐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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