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解散清算的控股子公司长期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已不具备存续的必要。本次解散清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思跃 郑梅莲 陈建兴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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