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实际情况,报告中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并对外报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报告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该项议案分拆成如下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