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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方案能否获得审核通过或批复,以及获得审核通过或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4、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33,0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作出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63,5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作出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909,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763,3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不变。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事宜仅需履行董事会决议程序,无需再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审核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取得予以注册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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