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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11月

目 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议案一 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3

议案二 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4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5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大会秘书处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需要发言或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的,应在会议登记期间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大会秘书处将按登记顺序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五、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日(周四)14:30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辉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选现场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并统计网络投票情况后发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核心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开展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3年11月2日

议案二 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3年11月2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拟定、修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2、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实施、变更和终止;

3、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签署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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