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10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8)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839%,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关联董事官炳政、杨慧丽、张垚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