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彬先生《关于提议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彬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3年10月1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董事长王彬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
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3,000至6,000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王彬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彬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彬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并将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公司已就上述提议制定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并提请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