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0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1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