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敏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2023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3日,徐敏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250,000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徐敏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4-28至2023-5-25 | 5.84 | 250,000 | 0.02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敏女士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发前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取得。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徐敏 | 合计持有股份 | 1,140,370 | 0.101 | 890,370 | 0.07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5,093 | 0.025 | 35,093 | 0.003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55,277 | 0.076 | 855,277 | 0.076 |
二、其他相关说明
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