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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4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提高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0,6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5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51,934,402.4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377,597.54元,其中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7,721,197.54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4,197.24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9,207.30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1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19,979.9619,979.9614,979.962,755.25
2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12,929.7412,929.7415,929.7412,670.09
3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2,452.062,452.063,452.063,336.68
4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2,297.362,297.363,297.362,514.52
5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2,024.302,024.302,024.301,854.79 (已结项)
6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1,782.221,782.221,782.221,065.92
合计41,465.6441,465.6441,465.6424,197.24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由于募投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022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主动延伸产业链条,开辟建筑绿能业务。由于业务模式及行业特点,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以及使用期限12个月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483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可以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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