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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3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03号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显示,公司拟申请增加除公司已有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内容外,另拟申请增加其他电力及新能源行业相关施工资质内容的经营范围。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结合电力及新能源施工业务的业务模式、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条件等,说明你公司新增业务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系,增加经营范围的原因及必要性。

2.结合你公司现有的业务资质、主要资产、主要财务数据、人员配备、研发能力等情况,说明公司如下情况:

(1)是否具备从事上述新增业务日常经营、市场开拓、

资金来源和人才储备的相关实力。

(2)是否取得了开展新增业务所必须的全部资质或批准,如是,请披露详细情况;如否,请说明所需资质或批准的具体情况、尚未取得原因、你公司拟采取的后续办理计划等。

(3)新增业务的开展计划、人员及资金安排,并分析说明其合理性与可行性,预计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具体影响。

3.请说明开展有关新增业务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如是,请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或者协议,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相关方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并说明具体解决措施和期限。

4.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市场关注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并结合上述回复情况,就新增业务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予以必要的风险提示。

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0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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