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正式启动发行,经2023年10月16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为23.32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12,864,49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陈维立 | 1,500,857 | 34,999,985.24 |
2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 943,396 | 21,999,994.72 |
3 | 董卫国 | 857,632 | 19,999,978.24 |
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782,161 | 88,199,994.52 |
5 | 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1,050,600 | 24,499,992.00 |
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7,632 | 19,999,978.24 |
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57,632 | 19,999,978.24 |
8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72,555 | 45,999,982.60 |
9 |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7,632 | 19,999,978.24 |
10 | 泰康养老-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乙 | 184,396 | 4,300,114.72 |
合计 | 12,864,493 | 299,999,976.76 |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