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敏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