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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1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1、交易品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是为了有效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履约风险。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近几年随着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持续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出口收入和进口成本,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尽可能降低汇兑损失对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4、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

5、交易品种:公司开展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6、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7、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四、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4、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履约风险低。

五、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财务中心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经办部门,负责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制定、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公司审计部将不定期的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会选择信用级别高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并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六、 外汇衍生品交易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2、当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亏损或者潜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以上,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有效降低或规避汇率波

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已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措施,有效保障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控。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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