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各方初次接洽时,已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并及时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对主要节点均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保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与相关主体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4、上市公司多次提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5、在公司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