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完成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于2023年10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欧军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晶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晶显”)的股东张海波先生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欧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严志荣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单华锦女士、监事丁莎莎女士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欧军先生持有兆驰晶显2.5%股权、严志荣先生持有兆驰晶显0.2%股权、单华锦女士持有兆驰晶显0.3%股权、丁莎莎女士持有兆驰晶显0.2%股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