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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0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3-125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5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LI TONG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831,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6,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LI TONG、副总经理郑晓宇、财务总监蔡丹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8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完善。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0)及《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1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31,4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公告编号:2023-1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31,4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公司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31,4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制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1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31,4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8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承诺管理制度》予以修订。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承诺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31,4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8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1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31,4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31,4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8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修订。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部控制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告编号:2023-1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31,4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8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31,4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总经理工作细则》予以修订。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1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31,4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郑晓宇女士、蔡丹女士、王小刚先生、李春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荣先生、刘慧龙先生、陈保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提名糜青先生、文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2.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郑晓宇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9,826,97999.99%当选
1.02《选举蔡丹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9,822,62499.99%当选
1.03《选举王小刚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9,836,334100.01%当选
1.04《选举李春友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9,826,97999.99%当选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刘荣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59,826,97999.99%当选
2.02《选举刘慧龙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59,826,97999.99%当选
2.03《选举陈保印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59,826,97999.99%当选

4.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糜青先生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59,826,97999.99%当选
3.02《选举文鑫先生为监事59,835,979100.01%当选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郑晓宇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52,35598.25%当选
1.02《选举蔡丹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48,00096.55%当选
1.03《选举王小刚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61,710101.89%当选
1.04《选举李春友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52,35598.25%当选
2.01《选举刘荣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252,35598.25%当选
2.02《选举刘慧龙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252,35598.25%当选
2.03《选举陈保印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252,35598.25%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堃、易菲凡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郑晓宇董事任职2023年10月18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蔡丹董事任职2023年10月18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小刚董事任职2023年10月18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李春友董事任职2023年10月18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荣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0月18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慧龙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0月18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陈保印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0月18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糜青监事任职2023年10月18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文鑫监事任职2023年10月18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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