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其中独立董事谷仕湘先生、独立董事彭松先生、董事夏斓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5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办公场所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鉴于公司深圳工业园整体出租(其中办公楼9、10、11层暂未交付),园区管理目前已移交承租方负责,为便于来访及部分日常工作的开展,公司拟新
增办公场所,具体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拟新增的办公场所由关联法人即公司控股股东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或义务。
郑有水先生及其子郑焕然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