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兆点胶”“发行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10月19日行使完毕。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26元/股于2023年10月9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84.8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卓兆点胶于2023年10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17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84.8000万股)。
截至2023年10月19日终,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1,848,000股,买入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43,359,420.63元(不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24.45元/股,最低价格为22.40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23.46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根据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东吴证券签署的《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支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 战略投资者名称 |
实际获配数量(股) | 延期交付数量(股) | 限售期安排 |
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3,200 92,4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北京星通诚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星通成长辛壬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92,308 144,231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4,615 288,461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
个月
苏州科技城高创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4,615 288,461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300 86,475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
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7,193 177,895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30,769 173,077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
个月
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35,0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
个月
9 苏州泰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69,600 277,2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
个月
10 苏州诚来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6,400 184,80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
个月
合计 |
2,464,000 1,848,000 -
东吴证券从二级市场累计回购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
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10月19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
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09929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1,848,0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3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将发行底价调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东吴证券签订《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其中明确授予了东吴证券行使本次公开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 悦
曹 飞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