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项目资本金由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向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G80广昆高速公路粤境横江至马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属于公司主业投资,项目有一定投资盈利能力,可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同意该议案。
3、粤高速审议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程锐、游小聪、曾志军、姚学昌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粤高速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中华 张华 曾小清 虞明远 尤德卫
日期: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