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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盈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1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26,227,931股发行价格:15.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8,139,992.58元募集资金净额:390,199,528.73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0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票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9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0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1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1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5

三、审计机构 ...... 25

四、验资机构 ...... 26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7

二、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 2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9

释 义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日盈电子/发行人/公司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告书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A股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惠昌传感器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Riying Electronics Co., Ltd.
股票简称日盈电子
股票代码603286.SH
法定代表人是蓉珠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8年8月12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114,303,931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芳茂村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芳茂村
邮政编码213119
电话号码0519-68853200
传真号码0519-88610739
互联网网址https://www.riyingcorp.com/
经营范围电器配件、电子元件、低压电线、汽车和摩托车用连接器、塑料制品(除医用塑料制品)、电脑操作台、塑料模具、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配件、机械零部件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03644654M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和短交通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汽车零部件包括清洗系统产品,汽车精密注塑件产品,以汽车电子、汽车线束为主的智

能座舱类产品;短交通零部件主要包括摩托车线束、平衡车注塑件。2019年公司收购惠昌传感器,新增了运用于空调、热水器等领域的智能家居传感器产品。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2年11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2年12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规定,以及由于更新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等情况,2023年2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年3月9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3年5月26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3年7月2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2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3年9月19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2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2名投资者,主承销商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徐毓荣
2顾六华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2日09:00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153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合计153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名股东20家(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公司5家、其他98名已表明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

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

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9月22日(T日)09:00-12: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12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
1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4,000
2顾六华16.872,000
3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552,000
4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062,000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392,000
15.692,600
15.013,400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812,080
15.212,720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382,780
15.628,170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15.182,000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15.182,000
10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812,070
11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6.006,000
15.507,980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193,750
16.938,200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12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公司和主承销商确定以15.18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4、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26,227,931股,认购总金额为398,139,992.58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0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01,84481,999,991.92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82,08181,699,989.586
3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256,91679,799,984.886
4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2,635,04639,999,998.286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91,83127,199,994.586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12,77925,999,985.226
7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63,63620,699,994.486
8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17,52319,999,999.146
9顾六华1,317,52319,999,999.146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48,752740,055.366
合计26,227,931398,139,992.58-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承销方案》”),按发行底价计算,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26,422,800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814.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26,227,93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8,139,992.58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139,992.5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940,463.85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199,528.7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6,227,931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63,971,597.73元。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9月2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14.55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18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4.33%。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139,992.5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940,463.85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199,528.73元。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10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天健会计师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2号),截至2023年9月26日17:00,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398,139,992.58元。2023年9月27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天健会计师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3号),截至2023年9月27日13:00,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27,931股,发行价格15.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139,992.5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940,463.85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199,528.7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6,227,931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63,971,597.73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主体开户行专户账户
日盈电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横山桥支行32050162675100000818
日盈电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122907368310502
日盈电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横山桥支行324006190012000579939
日盈电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横山桥支行491079751781
主体开户行专户账户
日盈电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横山支行1105023829001264836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26,227,931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5,401,84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5,382,08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1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明明
注册资本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上东城17幢19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331113720W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融资租赁,资产租赁,非融资性担保;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开发建设与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5,256,91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2099号9#楼第9-12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78839915M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635,04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15,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791,83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712,77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8号滨江基金产业园2栋204
法定代表人任颜
注册资本97,882.3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676619268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1,363,63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G座132
法定代表人刘允虎
注册资本156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35489901J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1,317,52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顾六华

姓名顾六华
身份证号码321083197502******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顾六华本次获配数量为1,317,52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48,75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截至目前,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均属于保险公司资管产品或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

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顾六华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参与认购的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名单、《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以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票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证券代码:603286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26,227,93122.95%
二、无限售流通股88,076,000100.00%88,076,00077.05%
总股本88,076,000100.00%114,303,931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
1是蓉珠A股流通股21,675,00024.61%-
2陆鹏A股流通股17,500,00019.87%-
3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2,550,0002.90%-
4韩亚伟A股流通股2,403,6802.73%-
5许琳祺A股流通股880,0001.00%-
6韩柏生A股流通股508,8000.58%-
7成龙A股流通股400,0000.45%-
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386,0940.44%-
9庞宇波A股流通股328,9000.37%-
10黄依琪A股流通股314,5000.36%-
合计46,946,97453.31%-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
1是蓉珠A股流通股21,675,00018.96%-
2陆鹏A股流通股17,500,00015.31%-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5,401,8444.73%5,401,844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5,382,0814.71%5,382,081
5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5,256,9164.60%5,256,916
6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2,635,0462.31%2,635,046
7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2,550,0002.23%-
8韩亚伟A股流通股2,403,6802.10%-
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1,791,8311.57%1,791,831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1,712,7791.50%1,712,779
合计66,309,17758.01%22,180,49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2年度、2023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6月末/1-6月2022年末/度
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4-0.20-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277.485.217.54

注1:发行前数据来自于公司定期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2023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资产总计121,898.72117,188.9494,331.6378,437.28
负债合计73,117.8869,140.4944,287.3628,914.82
股东权益合计48,780.8448,048.4550,044.2649,522.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6,446.6545,876.6847,629.1146,840.6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37,026.3471,143.5458,165.3649,440.63
营业利润474.37-1,896.731,696.481,951.08
利润总额459.15-2,003.051,552.821,927.75
净利润622.80-1,374.171,415.761,709.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0.37-1,730.791,082.451,475.7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9.83-5,812.81-903.267,784.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20.48-8,699.14-10,872.79-8,533.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40.8314,528.7910,048.62556.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44.32226.19-1,889.39-263.57

(四)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2023-6-30/ 2023年1-6月2022-12-31/ 2022年2021-12-31/ 2021年2020-12-31/ 2020年
综合毛利率117.38%14.76%22.28%23.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00%-3.70%2.29%3.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81%-4.75%1.99%2.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200.12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200.120.17
资产负债率3(合并报表)59.98%59.00%46.95%36.86%
利息保障倍数42.282.9110.9112.20
流动比率5(倍)0.790.761.371.35
指标2023-6-30/ 2023年1-6月2022-12-31/ 2022年2021-12-31/ 2021年2020-12-31/ 2020年
速动比率6(倍)0.540.510.971.06
应收账款周转率7(次)1.723.433.282.9
存货周转率8(次)1.773.934.154.4
总资产周转率9(次)0.310.670.670.62
每股净资产10(元/股)5.275.215.345.3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1(元/股)-0.17-0.66-0.10.88
每股净现金流量12(元/股)0.060.03-0.21-0.03

注: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综合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含资本化支出)

5、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6、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10、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78,437.28万元、94,331.63万元、117,188.94万元和121,898.72万元,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50%、47.66%、44.34%和45.39%,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分别为27,612.36万元、32,813.2万元、68,139.94万元和70,208.52万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5.50%、74.09%、98.55%和96.02%,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5、1.37、0.76和0.79,速动比率分别为1.06、0.97、0.51和0.54,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86%、46.95%、

59.00%和59.98%。报告期内,公司注重资产的流动性管理,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整体而言,公司偿债能力良好,财务风险较低。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440.63万元、58,165.36万元、71,143.54万元和37,026.34万元,持续稳步增长,主要原因如下:①为顺应当前消费者对汽车的电子化需求,满足自动辅助驾驶、科技舒适驾乘等体验,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优势,及时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与智能座舱配套的传感器、控制器等产品,同时平衡车注塑件、时钟弹簧等新产品上量较快;②摩托车线束的主要客户为大长江集团,因国内宏观环境的改善,大长江摩托车外贸业务增长较快,2021年产销量较2020年有较大幅度增长,进而加大了对公司摩托车线束的采购规模;③子公司惠昌传感器技术优势明显,客户整体较为优质,经营管理效率、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高,智能家居NTC温度传感器收入增幅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75.71万元、1,082.45万元、-1,730.79万元和460.37万元。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2层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保荐代表人:冯康、汪程聪项目协办人:杨紫杰经办人员:王家海、宣言、徐雪飞联系电话:010-65608451传真:010-6560845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C座4层负责人:吴朴成签字律师:阚赢、崔洋、宋雨钊联系电话:025-86633108传真:025-83329335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负责人:郑启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友邻、肖兰、冯益祥联系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负责人:郑启华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友邻、肖兰联系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保荐与承销协议。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冯康、汪程聪担任本次日盈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冯康先生:保荐代表人,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项目;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挂牌项目;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正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无。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汪程聪先生:保荐代表人,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项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项目;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正在尽职推荐的项目: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日盈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芳茂村电话:0519-68853200传真:0519-88610739联系人:梅勇申、周质文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2层电话:010-65608451传真:010-65608451

联系人:冯康、汪程聪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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