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四川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博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浩达”)50%股权以及成都博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博浩达50%股权,同时向包括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行为,无需累计计算相应数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
姚朗宣 肖靖宇 高少华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王志宇 蒲飞
并购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张钟伟
内核负责人签名:
张耀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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