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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信息:金圆统一证券关于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9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信息”、“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路桥信息新增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期初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路桥信息于 2023年 4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原预计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新增预计发生金额调整后预计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48,200,000.003,279,011.490.0048,200,000.003,123,000.46-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90,500,000.0022,918,537.7710,000,000.00300,500,000.0030,391,933.72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预计销售额增加。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338,700,000.0026,197,549.2610,000,000.00348,700,000.0033,514,934.18-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厦门路桥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永亮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08月20日住所: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双沪三里3号201-2室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实际控制人: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255.42万元,净资产992.79万元、营业收入11,992.49万元、净利润26.66万元(2022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关联关系:公司重要股东关联企业履约能力分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新增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已预计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超过500.00万元,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向其增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1,000.00万元,调整后预计全年向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超过1,500.00万元。

(三)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朱喜平、林海松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肖秀琛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新增预计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查,《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此外,该事项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最终协议及合同为准。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此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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