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