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9月7日,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2,300.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950.1479万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公司因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83.6675万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9,097.85 | 6,139.04 | 67.48%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1,944.93 | 97.25%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735.9654 | 0.00 | 0.00% |
合计 | - | - | 13,833.8154 | 8,083.97 | 58.44% |
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上表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均为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尚未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
截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 | 44050177930800002685 | 90,988,148.67 |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东莞塘厦支行营业部 | 2010028729200730296 | 20,006,672.23 |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东莞塘厦支行 | 769902606810806 | 29,562,760.14 |
合计 | - | - | 140,557,581.04 |
注:1、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中包括还未完成置换的自筹资金 8,083.97万元;
2、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221.94万元主要由专户利息收入、尚未支付的中介费用所致。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现金管理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现金管理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新的独立董事规则不适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力王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