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3年9月2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20.12万元(以下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保荐承销费用 | 94.34 | 94.34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84.91 | 84.91 | |||||
3 | 律师费用 | 33.02 | 33.02 |
4 | 其他发行费用 | 7.85 | 7.85 |
合计 | 220.12 | 220.12 |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现金管理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现金管理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数量为2,64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8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445.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6,800.00万股变更为 9,445.00万股;公司类型拟由原“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回避表决情况: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拟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草案名称相应变更为《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针对公司本次会议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事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针对公司本次会议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事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拟于2023年11月3日下午14:30在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