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7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