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公司实际使用6,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0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