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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8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同日(即2023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聂孟建、徐新民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杨冬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选举杨冬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杨冬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09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同意聘任李明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李明星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09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聂孟建先生、许仁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聂孟建先生、许仁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胡瑞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胡瑞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现同意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1) 战略委员会5人,成员为:杨冬强、李明星、聂孟建、王文义、徐新民,其中杨冬强为主任委员;

(2) 提名委员会3人,成员为:徐新民、韩家勇、李明星,其中徐新民为主任委员;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成员为:徐新民、陈为人、杨冬强,其中陈为人为主任委员;

(4) 审计委员会3人,成员为:陈为人、徐新民、杨冬强,其中陈为人为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09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承珠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梁承珠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8日

附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副总经理聂孟建先生简历:

聂孟建,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2003年9月至2005年5月在陕西瑞尔森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在西安庆元机电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6年6月至2009年3月在陕西艾特隆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大区经理;2009年3月至2020年10月在华塑有限担任副总经理,自2020年10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孟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聂孟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副总经理许仁牛先生简历:

许仁牛,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在杭州松下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担任品质主管兼日语翻译;1999年10月至2000年8月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艺经理;2000年9月至2003年3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3年3月至2005年3月在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05年4月至2019年9月在中国国际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中国国际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BC业务部部门经理、深圳南方中集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佛山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集集新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新业务发展部总监;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在华塑有限担任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华塑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仁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0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40%。许仁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胡瑞芳女士简历

胡瑞芳,女,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税务师。2004年6月至2007年2月在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会计;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在杭州德跃建材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0年3月至2023年6月在华塑科技担任财务部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2023年7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瑞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胡瑞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胡瑞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4、证券事务代表梁承珠女士简历

梁承珠,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在华塑科技担任项目申报专员;2020年10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承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梁承珠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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