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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9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1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依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3,24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4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范庆伟、范玉隆、李会君、迟娜娜4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1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不合格,不符合解锁条件;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80%限售股份;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90%限售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3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4名离职人员和4名考核结果未达优秀的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1,40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35元/股,回购金额为574,206.75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1,405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4.3912%,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0.0781%。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的授予完

成事项及2022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完成登记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现有股本将由219,540,292股变更为219,368,887股,注册资本由变更前的219,540,292元变更为219,368,887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章程修正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为了充分展现公司资本市场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2)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4) 回购金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5)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3年11月0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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