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分配情况
激励对象姓名 | 激励对象国籍 | 激励对象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当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首次授予部分(截至授予日) | 113.82 | 94.85% | 0.72%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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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技术人员 | |||||
夏天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50 | 2.92% | 0.02% |
周忠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00 | 2.50% | 0.02% |
王上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00 | 2.50% | 0.02% |
(三)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65人) | 104.32 | 86.93% | 0.66% | ||
二、预留部分 | 6.18 | 5.15% | 0.04%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2人) | 3.50 | 2.92% | 0.02% | ||
剩余预留部分 | 2.68 | 2.23% | 0.02% | ||
合计 | 120.00 | 100.00% | 0.76%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剩余2.68万股暂未授予,该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