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吴宇、叶邦银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及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至行权前,分别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及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红利事项,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沈安居、李祥平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鉴于核心员工陈天明已因个人原因离职,本次实际预留授予59.40万份股票期权,剩余1.8万份股票期权不再授予,按作废失效处理,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沈安居、李祥平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记录》。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