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10月18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杨志威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3〕333号),核准杨志威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统筹考虑本行有关独立董事任满离任安排、新任独立董事人选专业背景和工作履历等因素,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在本行任期已满六年,不再继续履职。本行董事会对刘纪鹏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特别是在带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推进董事会依法合规运行等方面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关于调整本行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的决议》,杨志威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并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杨志威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于2022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mbc.com.cn)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