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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9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8,000份,并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9.90元/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40,00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18号楼

2、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9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翁晶

4、联系电话:0591-86252506(工作日9:30-12:00;14:00-18:00)

5、传真号码:0591-86252506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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