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30日 9: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2108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是2005年6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请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代办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将与结算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第1、2、3、4、5、6、7项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见2005年4月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8项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见2005年5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除第8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外,其余议案均以普通决议进行审议。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05年6月22日-6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长兴实业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正民、车世家
联系电话:0411-82657998-8222、8002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