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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特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7

证券代码:832110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4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5:00—2023年11月2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

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2110雷特科技2023年10月27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东六路3号15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东六路3号15栋公司会议室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雷建文先生、卓颖钊女士、雷建强先生、吴忠仁先生、何振超先生、王华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具体累积投票议案如下:

1.01 选举雷建文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卓颖钊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雷建强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吴忠仁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何振超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王华荣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由公司股东雷建文推荐,现提名袁自强先生、孙敏先生、苏桦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具体累积投票议案如下:

2.01选举袁自强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孙敏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苏桦飚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梁焕燕女士、张莉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具体累积投票议案如下:

3.01 选举梁焕燕女士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张莉钦先生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及《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85)。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及《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85)。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6)。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87)。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088)。

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088)。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089)。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089)。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090)。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四;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八;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 年11月 01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东六路3号15栋二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756-6208393 联系人:王华荣 邮件:stock@ltech.cn

(二)会议费用:各项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和邮件(stock@ltech.cn)的方式提前一天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信函为准,邮件登记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采用上述方式登记的,请切记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供给本公司。

(一)《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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