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10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及《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或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和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