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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任期辞职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喻斌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和工作精力分配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离任申请报告,待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选举出新任董事后,将自动卸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且其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选举出新任董事前,喻斌先生仍继续履行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喻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喻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喻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并征求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董事会提名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罗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5年9月,重庆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深圳市中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06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深圳纽特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深圳信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职于沃特沃德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任职于深圳东迪欣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职于深圳信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市场总监,同时在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兼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截至目前,罗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万股限售股份,且全部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份额。罗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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