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孔国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同意授权董事长孔国梁签署《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039)。该议案关联董事孔国梁先生、黄庆先生、陈玉辉先生、孙慧荣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董事会对《关于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由于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0)。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