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及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和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目标的顺利实现。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的交易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关于投资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西勤、陈泽桐、杜伟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