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3-100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已经公司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