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春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冯世超、王鸣、王岩、陈克兢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地实施股权激励,有效结合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作出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高树良、李小锋、王鸣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地实施股权激励,有效结合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高树良、李小锋、王鸣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高树良、李小锋、王鸣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