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且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3年10月17日
文冬梅: | 李光昱: |
王艳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