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工作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考虑到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独立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18日